2008年11月23日 星期日, 晚上好!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 璜泾概况 | 网上招商 | 视频璜泾 | 特色产业 | 璜泾掠影 | 双带理论 | 民乐之声 | 服务指南 | 璜泾商会 | 信息发布
 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公告

**   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
**   抗震救灾慈善捐款倡议书
**   热烈祝贺璜泾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圆满闭幕!
**   热烈祝贺首届中国(璜泾)化纤加弹节圆满成功举行!
**   热烈祝贺璜泾镇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卫生镇


发布时间: 2008-08-21 16:06
主题: 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
内容:

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

国发〔2008〕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国务院决定,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
  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
  免除学杂费的标准,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杂费标准执行。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所需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省和省以下各级财政予以安排。
  为支持和引导各地做好免除学杂费的工作,中央财政对已经整体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省份,从免除之日起,按照免除学杂费资金的一定比例,安排奖励资金。
  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二、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和发展。
  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实际接收人数,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较多、现有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政府要加大教育资源统筹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校长和教师配备工作的支持力度,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
  中央财政将对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解决较好的省份给予适当奖励。
  三、强化省级统筹,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落到实处
  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省级统筹,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省和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落实所需资金。要足额安排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公用经费,确保学校运转水平逐步提高。
  要加强预算管理,健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和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确保资金的规范和有效使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义务教育经费。
  要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各项收费的管理。
  教育督导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等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经费投入要继续向农村倾斜,重点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同时做好存在安全隐患校舍的维修加固工作,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增加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的补助,逐步解决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和农村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城市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基础上,统筹规划,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教师合法待遇,逐步做到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
  要制订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确保落实到位和逐步提高。要加大政府统筹力度,逐步使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运转水平基本相当。
  要在城镇化和城市建设规划中,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地和建设。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校舍建设、维修改造资金由政府安排。要进一步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逐步解决班额过大问题,加大城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缩小校际间差距。积极探索,逐步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
  对城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在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顺利实施。
                              国务院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发布时间: 2008-05-15 12:13
主题: 抗震救灾慈善捐款倡议书
内容:  

“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

——抗震救灾慈善捐款倡议书

5月12日下午,四川汶川地震震惊全国,这场7.8级地震来势凶猛,影响波及范围广,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给灾区同胞造成巨大的创伤和痛苦。

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目前,汶川震灾区的交通、电力、通讯都已中断,群众的生命财产步入危难之中,亟待全国人民的救助。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向地震灾区献爱心的号召,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受灾群众中去,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研究部署赈灾工作。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发出文件,要求社会各界认真做好捐赠工作。璜泾镇党委、政府发出倡议: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向汶川灾区捐款,用爱心撑起抗灾的力量,用信念帮助受灾的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让我们用爱心温暖灾区群众受伤的心,让我们用行动支援灾区人民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

鉴于目前灾区的交通受阻,我们建议采取捐款的方式参与救灾。

希全镇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组织捐款,所捐款项需上报镇民政办。

捐款途径(请注明“抗震捐款”)

银行汇款:

开户单位:太仓市慈善总会

开 户 行: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娄东支行

账    号:7066401011120100081331

单位地址:城厢镇县府街2号

市联系电话:5310061、53509691    镇民政办电话:53811326

市捐助站传真: 53106225

中共太仓市璜泾镇委员会

 太仓市璜泾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发布时间: 2007-12-15 14:19
主题: 热烈祝贺璜泾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圆满闭幕!
内容: 详见报道:
       《镇十六届人大提出今后五年目标 力争2012年工业产值达500亿元 》

发布时间: 2007-11-20 11:04
主题: 热烈祝贺首届中国(璜泾)化纤加弹节圆满成功举行!
内容: 2007年11月17日至18日,首届中国(璜泾)化纤加弹节在我镇成功举行。

详细情况,请见报道《首届中国(璜泾)化纤加弹节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 2007-09-17 09:55
主题: 热烈祝贺璜泾镇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卫生镇
内容:
详见报道:
我镇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卫生镇